民國110年 第3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48題
依法規定義,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或
題目
依法規定義,化粧品係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或
- (1) 增進健康
- (2) 促進代謝
- (3) 保持身材
- (4) 修飾容貌之製劑
官方答案
(4) 修飾容貌之製劑
解析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的定義,化粧品是指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促使芳香之製劑。因此「修飾容貌」是法定用途之一。增進健康、促進代謝屬於保健或醫療效能的宣稱,保持身材也不是化粧品的法定用途,均不在定義文字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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