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13題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題目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1. (1) 修飾容貌
  2. (2) 潤澤肌膚
  3. (3) 平撫肌膚疤痕
  4. (4) 改善體味

官方答案

(3) 平撫肌膚疤痕

解析

化粧品可宣稱修飾容貌、潤澤肌膚、改善體味等外觀或氣味修飾用途,但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平撫肌膚疤痕」涉及治療疤痕、改變皮膚組織,屬於醫療效能,不是化粧品可宣稱的效果;因此化粧品標示或廣告不得使用此類詞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