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13題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題目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 (1) 修飾容貌
- (2) 潤澤肌膚
- (3) 平撫肌膚疤痕
- (4) 改善體味
官方答案
(3) 平撫肌膚疤痕
解析
化粧品可宣稱修飾容貌、潤澤肌膚、改善體味等外觀或氣味修飾用途,但不得宣稱醫療效能。「平撫肌膚疤痕」涉及治療疤痕、改變皮膚組織,屬於醫療效能,不是化粧品可宣稱的效果;因此化粧品標示或廣告不得使用此類詞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