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美容丙級 學科
第41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認定不應開發
- (2)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3)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16 條及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認定無重大影響之虞者,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附負責遵守審查結論附件條件),並公告之。選項 1 為認定有重大不利影響且無法改善時之結論;選項 2 為資料不足時之處置;選項 3 為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