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美容丙級 學科

第41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認定不應開發
  2. (2)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3. (3)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4.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16 條及施行細則第 16 條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認定無重大影響之虞者,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附負責遵守審查結論附件條件),並公告之。選項 1 為認定有重大不利影響且無法改善時之結論;選項 2 為資料不足時之處置;選項 3 為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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