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美容丙級 學科
第2題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題目
化粧品之用途不得宣稱,具有何種效果?
- (1) 改善體味
- (2) 修飾容貌
- (3) 潤澤肌膚
- (4) 平撫肌膚疤痕
官方答案
(4) 平撫肌膚疤痕
解析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化粧品的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虛偽誇大,也不得涉及醫療效能。平撫肌膚疤痕屬於醫療效能宣稱,超出化粧品法定用途,必須由醫師診治或使用醫療器材,不得作為化粧品效果。改善體味(改變氣味)、修飾容貌、潤澤肌膚則屬化粧品「清潔、美化、修飾容貌、潤澤肌膚、改變氣味」的用途範圍。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