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乙級 學科

第41題

票據上之權利,屬見票即付之本票者,對本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 時效而消滅

題目

票據上之權利,屬見票即付之本票者,對本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幾年間不行使,因 時效而消滅

  1. (1) 三年
  2. (2) 四年
  3. (3) 二年
  4. (4) 一年

官方答案

(1) 三年

解析

依《票據法》第22條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則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題目問的是見票即付本票對發票人的消滅時效,因此為三年。支票對發票人原則上為一年,匯票承兌人則為三年,不可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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