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乙級 學科

第6題

香瑗從公司離職時帶走公司的客戶資料,跳槽到另一家性質相近的公司,造成原公司重大 損失,為避免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宜先和香瑗簽訂

題目

香瑗從公司離職時帶走公司的客戶資料,跳槽到另一家性質相近的公司,造成原公司重大 損失,為避免此種情況發生,公司宜先和香瑗簽訂

  1. (1) 消費者保護法
  2. (2) 公平交易法
  3. (3) 勞動基準法
  4. (4) 保護及競業禁止條款

官方答案

(4) 保護及競業禁止條款

解析

員工離職後帶走客戶名單、營業秘密並至同性質公司任職,屬競業行為造成原雇主損失。雇主宜於在職期間或離職時簽訂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約定一定期間、一定區域及一定職業範圍內不得從事競爭行為,並給予合理補償,方能在事後主張違約救濟。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企業與消費者間交易,公平交易法處理事業間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勞動基準法則為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三者均非事前約定競業限制的工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