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乙級 學科
第49題
不得為止付通知之票據為
題目
不得為止付通知之票據為
- (1) 匯票
- (2) 支票
- (3) 保付支票
- (4) 本票
官方答案
(3) 保付支票
解析
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經付款人保付後,付款人即負絕對付款責任,發票人與其他票據債務人的責任因而免除,執票人不得再為止付通知,所以保付支票不得止付。匯票、本票與一般支票在尚未付款前,執票人遇票據喪失等法定事由,仍得依票據法規定通知止付,再聲請公示催告。因此本題應選保付支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