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乙級 學科

第49題

不得為止付通知之票據為

題目

不得為止付通知之票據為

  1. (1) 匯票
  2. (2) 支票
  3. (3) 保付支票
  4. (4) 本票

官方答案

(3) 保付支票

解析

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經付款人保付後,付款人即負絕對付款責任,發票人與其他票據債務人的責任因而免除,執票人不得再為止付通知,所以保付支票不得止付。匯票、本票與一般支票在尚未付款前,執票人遇票據喪失等法定事由,仍得依票據法規定通知止付,再聲請公示催告。因此本題應選保付支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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