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商業計算丙級 學科
第14題
下列無名數的答數書寫何者有效?
題目
下列無名數的答數書寫何者有效?
- (1) 555.5
- (2) 555.50
- (3) 555.500
- (4) 555,5
官方答案
(1) 555.5
解析
無名數(純數,不帶單位)的答數,小數點以下末尾的0應予刪除,只保留有效數字,故正確寫法為555.5。555.50與555.500數值雖相同,但末尾多出的0不符書寫規定;555,5使用逗號,而逗號在數字中代表千分位,並非小數點,格式錯誤。因此四個選項中只有555.5有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