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甲級 學科

第32題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僱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1. (1) 洩漏工商秘密罪
  2. (2) 詐欺罪
  3. (3) 侵占罪
  4. (4) 偽造文書罪

官方答案

(3) 侵占罪

解析

A為公司會計,基於業務關係合法持有公司帳款,竟將之轉入妻兒帳戶據為己有,符合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對於業務上持有之物,易持有為所有而加侵占。洩漏工商秘密罪須有洩密行為;詐欺罪須施用詐術使人陷於錯誤;偽造文書罪須偽造變造文書,本題均未該當,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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