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乙級 學科
第11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2)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 (3)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官方答案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利用公司財產處理私事,正確做法是先當面勸阻,說明公私分明與資源使用的規範,讓對方即時改正,避免公司資產被持續侵佔。未經查證就向主管報告,容易造成誤解與不必要的衝突;四處告訴其他同事,等於公開指責,可能涉及毀謗並破壞團隊氣氛;以「不關我的事」消極因應,則形同默許違規行為繼續發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