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乙級 學科
第52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可 以適用?
-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2)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3)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4) 無法適用
官方答案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營業秘密法規定,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香港、澳門使用者,仍可依該法處罰,且設有加重其刑的規定。此種境外使用型態不以求行為地與我國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條約或協定為前提;未遂犯也仍有處罰規定,故選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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