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乙級 學科

第6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2. (2)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3. (3)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4. (4) 僅需負刑事責任

官方答案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營業秘密法對侵害行為採取民事與刑事雙軌救濟:民事上,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第12條);刑事上,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而竊取、擅自重製或使用營業秘密,另構成第13條之1、第13條之2的刑責。兩種責任性質不同、可同時成立,被害人可請求賠償,行為人仍須受刑事處罰。因此只負民事或只負刑事的說法都不完整,兩者皆不須負擔更明顯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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