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儀表電子乙級 學科
第49題
所謂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 訊,但其保障所需符合的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所謂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 訊,但其保障所需符合的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 (1) 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 (2) 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之經濟價值者
- (3) 因其秘密性而具有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 (4) 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官方答案
(1) 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2條,營業秘密須同時具備三項要件: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即具有秘密性)、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選項1「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正是秘密性的反面,屬於不受保護的公開資訊,因此不是保障要件。選項2、3 分別對應實際與潛在經濟價值,選項4 對應合理保密措施,三者皆為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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