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電力電子甲級 學科
第12題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 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題目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 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 (1) 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 (2)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 (3) 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 會員國
- (4) 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官方答案
(2)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解析
商標權採『屬地保護原則』,在我國獲准註冊的商標,其專用權僅於我國領域內受《商標法》保護,並不當然及於國外。若欲在海外販售商品並受保護,必須依該國法律提出註冊申請(如透過馬德里協定國際註冊或各國單獨申請)。WTO/TRIPS協定僅規範會員國間的國民待遇與最低保護標準,並未自動相互承認商標權;各國亦無全面相互承認之協定。故選項1、3、4均錯,正確為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