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電力電子乙級 學科
第45題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題目
如果發現有同事,利用公司的財產做私人的事,我們應該要
- (1) 未經查證或勸阻立即向主管報告
- (2) 不關我的事,我只要管好自己便可以
- (3) 應該告訴其他同事,讓大家來共同糾正與斥責他
-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官方答案
(4) 應該立即勸阻,告知他這是不對的行為
解析
發現同事利用公司財產處理私事,較妥適的做法是先私下立即勸阻,明確告知此舉未經許可使用公司資源,涉及侵占或違反工作規則,可能影響其個人考績與法律責任,並給予對方改正的機會,必要時再依公司程序向主管反映。未經查證或勸阻就逕行報告,容易因誤解而造成冤枉與對立;認為與己無關而不管,等於默許不當行為,也可能使團隊紀律鬆散;號召其他同事共同斥責,則形同公開公審,易涉及名譽侵害並破壞職場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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