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數位電子甲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高階語言所撰寫的程式具有結構清晰、易讀、易維護等優點
  2. (2) 於即時硬體控制的應用場合裡宜使用組合語言來撰寫控制程式
  3. (3) 以組合語言所撰寫的程式其執行效率較佳
  4. (4) 組合語言程式組譯後目的碼所使用的記憶體空間通常比以高階語言所撰寫者為大

官方答案

(4) 組合語言程式組譯後目的碼所使用的記憶體空間通常比以高階語言所撰寫者為大

解析

組合語言與機器碼幾乎一對一對應,指令精簡、無多餘負擔,組譯後的目的碼體積通常比高階語言小,執行效率較佳,故常用於即時硬體控制、中斷服務與驅動程式。高階語言則具有結構清晰、易讀、易維護及可移植性佳等優點。因此「組合語言目的碼所使用記憶體空間通常較大」之敘述與事實相反,為本題錯誤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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