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數位電子甲級 學科

第57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補充或更正
  2.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3.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4.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官方答案

(2)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這些權利僅限於「自己的」個人資料;要求刪除他人資料會侵害第三人的資訊自主權,須由該當事人自行請求,不能由他人代為主張。故非屬本條權利者為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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