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數位電子乙級 學科

第49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1. (1) 特定性的工作
  2. (2) 有繼續性的工作
  3. (3) 季節性的工作
  4. (4) 臨時性或短期性的工作

官方答案

(2) 有繼續性的工作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其中「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雇主不得任意以定期契約方式規避資遣與退休責任。反之,特定性工作(有明確起訖)、季節性工作(受季節因素影響)、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屬非繼續性者),依法得訂為定期契約,期滿即行終止。因此判斷的關鍵在於工作本身是否具有繼續性,而非契約名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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