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數位電子乙級 學科

第28題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題目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1. (1) 專案管理廠商洩漏關於採購應秘密之資訊
  2. (2)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3. (3) 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4. (4) 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

官方答案

(2)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解析

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處罰的是「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廠商無法投標或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須出於故意;單純過失造成開標結果不正確,並不構成該條刑責。反觀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屬同條第5項之罪;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競爭,屬同條第4項之罪;專案管理廠商洩漏應秘密資訊,依第89條負刑責。故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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