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數位電子乙級 學科

第54題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對於職業災害之受領補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 (2) 勞工得將受領補償權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3. (3) 須視雇主確有過失責任,勞工方具有受領補償權
  4. (4) 勞工若離職將喪失受領補償

官方答案

(1) 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解析

勞動基準法對職業災害補償採無過失責任,只要勞工因執行職務發生災害,雇主即負補償義務,不須先證明雇主有過失;且該受領補償權具有保障勞工生活的性質,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依勞動基準法第 61 條規定,受領補償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勞工離職並不影響其已發生之補償請求權。因此正確敘述為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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