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數位電子乙級 學科
第52題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題目
甲公司將其新開發受營業秘密法保護之技術,授權乙公司使用,下列何者不得為之?
- (1) 乙公司已獲授權,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 (2)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一定之地域、時間
- (3) 約定授權使用限於特定之內容、一定之使用方法
- (4) 要求被授權人乙公司在一定期間負有保密義務
官方答案
(1) 乙公司已獲授權,所以可以未經甲公司同意,再授權丙公司使用
解析
營業秘密法保障的是具有秘密性、經濟價值,且已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之資訊。甲公司授權乙公司使用時,若未經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不得再授權丙公司,否則將使營業秘密外流並破壞保密性。授權契約本可約定使用的地域、時間、特定內容、使用方法,以及被授權人於一定期間負保密義務,這些都是常見且合法的限制。因此「未經同意再授權」不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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