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乙級專案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37題
下列關於「著作權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著作權法」的敘述,何者錯誤?
- (1)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縱然在合理範圍內,也不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 (2) 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之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供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3) 為報導、 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 (4) 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得為視覺障礙者、聽覺機能障礙者以點字、附加手語翻譯或文字重製之
官方答案
(1) 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縱然在合理範圍內,也不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50條:「以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之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故選項1稱「縱然在合理範圍內也不得」為錯誤。選項2為第51條個人家庭非營利重製;選項3為第52條合理範圍引用;選項4為第53條障礙者點字等重製,均正確。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