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33題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 設計建置完成,那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題目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 設計建置完成,那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 (1) 學校
- (2) 老師
- (3) 老師與小明共享
- (4) 小明
官方答案
(4) 小明
解析
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第10條之1並明定保護僅及於著作的表達,不及於其所表達的思想、概念。老師只是提出建議點子,點子屬於思想層次,不受著作權保護;實際完成網站設計建置的小明才是著作人,著作權歸小明。學校或老師若要取得著作權,須另有僱傭或聘請關係並依契約約定歸屬,本題並無此情形,故非學校或師生共享。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