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48題
根據「著作權法」,下列哪一項不能稱為著作?
題目
根據「著作權法」,下列哪一項不能稱為著作?
- (1) 戲劇、舞蹈著作
- (2) 美術著作、攝影著作
- (3)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 (4) 語文著作、音樂著作
官方答案
(3) 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9 條規定,標語、通用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時曆等不屬於著作權保護範圍,因缺乏獨創性或屬於公共領域資訊。選項 1 戲劇舞蹈、選項 2 美術攝影、選項 4 語文音樂均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類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