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23題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 (1) 通訊地址
- (2) 網路暱稱
- (3) 姓名
- (4) 職業
官方答案
(2) 網路暱稱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個人資料指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自然人之資料。姓名(選項 3)、職業(選項 4)、通訊地址(選項 1)均能識別特定個人,屬於個人資料。網路暱稱(選項 2)若僅為匿名代稱、無法連結辨識出特定自然人時,原則上不具備識別性,一般不被認定為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故答案為 2。需注意的是,若暱稱可與其他資料組合而識別當事人,仍可能構成個人資料;但就單獨暱稱而言,通常不屬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