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40題

下列何者「非」屬於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於以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

  1. (1) 還原工程
  2. (2) 賄賂
  3. (3) 擅自重製
  4. (4) 引誘他人違反其保密義務

官方答案

(1) 還原工程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10條,以竊盜、詐欺、脅迫、賄賂、擅自重製、違反保密義務、引誘他人違反保密義務等不正當方法取得營業秘密者,即構成不法。題目選項中,賄賂(2)、擅自重製(3)、引誘他人違反保密義務(4)均屬該條明文列舉的不正當方法。而還原工程(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係在合法取得營業秘密實體(如購得產品)後,經由拆解、分析以瞭解其技術內容,營業秘密法第10條但書及實務見解均承認其合法性,故非屬不正當方法。本題問「非」屬於,因此選(1)。考生應留意:判斷關鍵在於取得手段是否正當,以及標的物是否合法取得,還原工程因標的來源正當且手段非欺瞞,故受保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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