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54題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題目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 (1) 小明
- (2) 學校
- (3) 老師與小明共享
- (4) 老師
官方答案
(1) 小明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11 條第 2 項,受僱人(小明)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歸受僱人所有,除契約另有約定。題目說明「老師提出建議點子,小明設計建置完成」,小明屬實質創作者且非職務著作關係,故著作權歸小明。學校、老師僅提供構想或指導,非表達者,不取得著作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