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54題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題目

小明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青年學生網站設計大賽時,整個網站是由老師提出建議點子,由小明設計 建置完成,這個網站設計的著作權是屬於誰的?

  1. (1) 小明
  2. (2) 學校
  3. (3) 老師與小明共享
  4. (4) 老師

官方答案

(1) 小明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11 條第 2 項,受僱人(小明)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其著作權歸受僱人所有,除契約另有約定。題目說明「老師提出建議點子,小明設計建置完成」,小明屬實質創作者且非職務著作關係,故著作權歸小明。學校、老師僅提供構想或指導,非表達者,不取得著作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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