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37題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

  1. (1) 護照號碼
  2. (2) 最高學歷
  3. (3) 綽號
  4. (4) 身分證號碼

官方答案

(3) 綽號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將個人資料定義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的資料,例示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聯絡方式、財務情況及社會活動等。護照號碼與身分證號碼屬唯一識別碼,最高學歷屬教育資料,均在保護範圍;綽號不具備識別特定個人的功能,並非該法所稱個人資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