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電腦軟體應用乙級 學科
第45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是否 可以適用?
- (1) 無法適用
- (2)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3)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 (4)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官方答案
(2)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 13 條第 2 項,對在國內竊取營業秘密意圖在國外、大陸、港澳使用者,適用本法並加重其刑至有期徒刑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 5000 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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