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丙級 學科

第44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1. (1)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2. (2) 放無薪假期間
  3. (3) 職災醫療期間
  4. (4) 請事假期間

官方答案

(1)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同法施行細則第2條另規定,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致未能工作等期間,得不列入計算。放無薪假期間與請事假期間,都不是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的工資日數,因此只有「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個月」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