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丙級 學科

第71題

禁菸場所負責人未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要罰該場所負責人多少元?

題目

禁菸場所負責人未於場所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要罰該場所負責人多少元?

  1. (1) 1 萬至5 萬
  2. (2) 2 千至1 萬
  3. (3) 1 萬至25 萬
  4. (4) 20 萬至100 萬

官方答案

(1) 1 萬至5 萬

解析

依菸害防制法規定,禁菸場所應於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同法罰則明定,禁菸場所負責人未依規定設置禁菸標示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對應選項1。選項2的2千至1萬係針對於禁菸場所吸菸者之處罰;選項3的1萬至25萬、選項4的20萬至100萬則非本項違規之額度。故正確答案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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