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49題
對於物件導向語言建構子的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題目
對於物件導向語言建構子的敘述,以下何者正確?
- (1) 可以使用變數命名規則命名
- (2) 使用時一定要配合n e w 指令
- (3) 名稱要跟類別名稱一致
- (4) 一個類別只能有一個建構子
官方答案
(3) 名稱要跟類別名稱一致
解析
建構子(constructor)的名稱必須與所屬類別(class)名稱完全一致,這是 Java 等物件導向語言的強制規定,故選項3正確。選項1錯誤,建構子不能用一般變數命名規則(如首字母小寫)命名;選項4錯誤,同一類別可透過多載(overloading)擁有多個參數列不同的建構子;選項2雖然在 Java 中多以 new 呼叫建構子,但透過 clone 或反序列化(deserialization)建立物件時並不會呼叫建構子,因此「一定要配合 new」並非絕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