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57題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 (1) 程式寫作儘量做結構化縮排,以方便閱讀
- (2)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 (3) 註解符號可以使用//...和/*...* /
- (4) 一個變數宣告使用一行比較好
官方答案
(2)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解析
Java 的寫作風格規範(結構化縮排、適當註解、一行只宣告一個變數)目的在提升可讀性與可維護性,屬於「建議」而非語法要求。編譯器只檢查語法與型別,風格不標準的程式照样可以編譯與執行,因此「寫作風格不標準,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是錯誤敘述。// 與 /* */ 都是合法註解,其餘三項敘述皆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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