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59題

有關物件導向程式設計(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物件導向程式設計(Object-oriented Programming)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1. (1) 使用物件時需知道物件的資料結構
  2. (2) 物件可以被不同程式使用
  3. (3)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也是一種結構化設計
  4. (4) 物件含資料與方法

官方答案

(1) 使用物件時需知道物件的資料結構

解析

物件導向程式設計的核心精神是封裝(Encapsulation),使用者透過物件提供的公開方法(介面)來操作物件,不需要也不應該知道物件內部的資料結構(如欄位如何儲存),否則就違反資訊隱藏原則。因此選項 1『使用物件時需知道物件的資料結構』是錯誤的。選項 2 正確,物件具重用性可被不同程式使用;選項 3 正確,物件導向可視為結構化程式設計的延伸;選項 4 正確,物件由屬性(資料)與方法組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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