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14題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何者正確?

  1. (1) 指標變數命名以小寫p 開頭
  2. (2) 最好以動作命名方法(method)
  3. (3) 全域常數命名以全大寫字母和底線區隔複合字
  4. (4) 程式指令最好全部都往左對齊,不要有任何空白縮排

官方答案

(2) 最好以動作命名方法(method)

解析

Java 的撰寫慣例建議方法名稱採用「動詞+受詞」的動作式命名,例如 getTotal()、calculateTax(),讓呼叫者一眼看出行為語意,故選項 2 正確。Java 並無指標型別,選項 1 的「指標變數以 p 開頭」是 C 語言的習慣;選項 4 主張完全不縮排,會破壞可讀性,一般要求以一致的縮排呈現區塊層次;選項 3 所稱「全域常數」在 Java 中並不存在,常數是宣告於類別內的 static final 成員,以「全域」描述並不符合 Java 的物件導向結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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