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58題

下列何種情形必須將類別宣告為抽象類別?

題目

下列何種情形必須將類別宣告為抽象類別?

  1. (1) 該類別實行介面(Implemen t Interface)中所有方法
  2. (2) 該類別中有一個abstract method
  3. (3) 該類別Override 父類別中的abstract method
  4. (4) 該類別繼承抽象類別

官方答案

(2) 該類別中有一個abstract method

解析

抽象類別的核心在於「含有尚未實作的方法」。當類別中宣告了 abstract method,該方法沒有方法體,必須留待子類別覆寫,因此類別本身一定要加上 abstract 修飾字,否則編譯會失敗。若類別已實作介面中的全部方法,代表行為完整,可直接作為具體類別;覆寫父類別的抽象方法後,該方法已有實作內容,同樣不強制抽象;繼承抽象類別也不必然抽象,只要把承接而來的抽象方法全部實作,即可成為具體類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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