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9題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1. (1) 一個變數宣告使用一行比較好
  2. (2) 程式寫作儘量做結構化縮排,以方便閱讀
  3. (3) 註解符號可以使用//...和/*...* /
  4. (4)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 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官方答案

(4)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 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解析

Java 建議撰寫風格包括:每行宣告一個變數以利閱讀(選1)、適當結構化縮排提升可讀性(選2)、使用 // 單行與 /*...*/ 多行註解(選3)。這些均屬「程式風格(style)」建議,不影響語法正確性。Java 編譯器僅檢查語法與語意,與縮排、註解、命名風格無關;風格不佳的程式仍可正常編譯執行。故「寫作風格不標準將無法編譯執行」(選4)錯誤,題問「錯誤」者選 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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