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79題

下列那些項目不屬於特種個資?

題目

下列那些項目不屬於特種個資?

  1. (1) 犯罪前科
  2. (2) 社會活動
  3. (3) 健檢資料
  4. (4) 財務情況

官方答案

(2) 社會活動、(4) 財務情況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特種個資限於「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六類。故犯罪前科(選1)與健檢資料(即健康檢查,選3)均屬特種個資;而「社會活動」(選2)與「財務情況」(選4)僅為一般個人資料,並非特種個資。題目問「不屬於」者,故選 2、4。特種個資受更嚴格限制,非公務機關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僅於法律明文或當事人書面同意等例外情形始得為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