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38題

目的程式 (Object Program)經由下列哪一種處理而產生可執行程式?

題目

目的程式 (Object Program)經由下列哪一種處理而產生可執行程式?

  1. (1) Loader (載入程式)
  2. (2) Assembler (組合程式)
  3. (3) Interpreter (直譯程式)
  4. (4) Linker (連結程式)

官方答案

(4) Linker (連結程式)

解析

編譯流程中,原始程式經編譯器產生目的程式(Object Program,內含目的碼與未解析的外部符號),必須再由連結程式(Linker)將它與所需的其他目的模組、系統函式庫合併,並完成符號位址的解析與重定位,才能產生可執行的執行檔。載入程式(Loader)是把已存在的執行檔載入記憶體並啟動執行,並不負責產生執行檔;組譯器處理的是組合語言;直譯器則是逐行翻譯並立即執行,不會產出獨立的目的程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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