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電腦軟體設計(JAVA)乙級 學科
第59題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一般建議的Java 程式寫作風格,下述何者錯誤?
- (1)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 (2) 一個變數宣告使用一行比較好
- (3) 程式寫作儘量做結構化縮排,以方便閱讀
- (4) 註解符號可以使用//...和/*...*/
官方答案
(1) 程式設計師寫作風格不標準,程式將無法編譯執行
解析
Java程式能否編譯與執行,取決於語法是否正確,與排版、縮排、命名等寫作風格無關;風格不標準的程式只要語法合法,仍可順利編譯執行,只是可讀性與後續維護較差,因此選項1的敘述錯誤。一個變數用一行宣告、做結構化縮排以利閱讀,以及使用//單行註解與/*...*/多行註解,都是常見且正確的風格建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