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2年 第3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50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著作權法」所規定例示之著作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著作權法」所規定例示之著作

  1. (1) 圖形
  2. (2) 電腦程式
  3. (3) 資料庫
  4. (4) 產品型錄。 92 電腦硬體裝修乙5 - 5 ( 序1 - 8 )

官方答案

(4) 產品型錄。 92 電腦硬體裝修乙5 - 5 ( 序1 - 8 )

解析

著作權法第5條例示著作類別包括語文、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攝影、圖形、視聽、錄音、建築、電腦程式等著作;又同法第7條之1保護資料庫著作,故圖形、電腦程式、資料庫均屬受保護的著作型態。產品型錄本身並非著作權法第5條所列舉的例示著作名稱,其若受保護多歸類為圖形或編輯著作,而非獨立例示類別,故本題以「產品型錄」為不屬例示著作之選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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