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年 第3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30題

下面何種權利可以讓與?

題目

下面何種權利可以讓與?

  1. (1) 重製權
  2. (2) 姓名權
  3. (3) 公表權
  4. (4) 同一性保持權

官方答案

(1) 重製權

解析

著作權法將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兩部分。著作財產權包含重製權、公開傳輸權、散布權等,依規定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利用,因此重製權可以讓與。著作人格權則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其內涵包括公開發表權(公表權)、姓名表示權(姓名權)以及禁止不當改變作品內容的同一性保持權,故這三項權利都不能轉讓給他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