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29題
下列何者為中華民國政府為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 之合理利用,所制定之法律?
題目
下列何者為中華民國政府為規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以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 之合理利用,所制定之法律?
- (1) 個人資訊處理法
- (2) 著作財產權法
- (3)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 (4) 刑法
官方答案
(3)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解析
我國為規範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於民國 84 年公布施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後於民國 99 年修正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本題所指的法律是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財產權法規範的是著作權,刑法則是刑事處罰的基本法,均非個人資料保護的專門法律;「個人資訊處理法」並非我國法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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