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2題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題目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1. (1) 五年
  2. (2) 三年
  3. (3) 七年
  4. (4)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答案

(2) 三年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1 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題幹所述情形正與該條相符,故刑度為三年以下,對應選項 2(三年)。選項 1(五年)、3(七年)、4(十年)均非本條法定刑度,屬其他更嚴重侵害態樣(如意圖營利或散布)方可能適用,故本題應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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