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23題
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描述,下列何者錯誤?
- (1) 企業與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不同層級的資料存取權限制度,不要因為趕著要資料,而跳過應有的管制流程
- (2) 非公務機關無正當理由致個資外洩,該機關、該機關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有代表權人,除能證明已盡防止義務者外,均有罰款之處罰
- (3) 抖出非法人人有責,遇到非法行為我們可運用網路發動人肉搜索揭露惡行者的聯絡方式
- (4) 只要有記載個人資料的東西都必須要做好保護,就連一張紙都要收好
官方答案
(3) 抖出非法人人有責,遇到非法行為我們可運用網路發動人肉搜索揭露惡行者的聯絡方式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並須採行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若無正當理由致個資外洩,機關與其代表人、管理人等除能證明已盡防止義務外,可能受罰鍰處分。任意在網路上發動人肉搜索、公布他人姓名、電話、住址等聯絡方式,屬於非法蒐集與利用個資,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並非「人人有責」的正當救濟手段,故本項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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