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69題
雇主不得要求「技術生」從事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下列各項工作中,何者可被視為 學習技能之工作?
題目
雇主不得要求「技術生」從事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下列各項工作中,何者可被視為 學習技能之工作?
- (1) 主管家中事務之處理
- (2) 協助主管接送小孩
- (3) 實習埸所內之清潔整頓
- (4) 設備、材料之清理
官方答案
(3) 實習埸所內之清潔整頓、(4) 設備、材料之清理
解析
技術生以學習技能為核心,雇主不得指派與訓練無關的私人事務。協助處理主管家中事務、接送小孩都屬私人雜務,不具技能訓練內涵;實習場所的清潔整頓,以及設備、材料的清理,則屬工作環境維護與實務訓練的一部分,可培養職業衛生、設備保養與職場規範觀念。因此選3、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