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乙級 學科
第54題
所謂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 營之資訊,但其保障所需符合的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題目
所謂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 營之資訊,但其保障所需符合的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 (1) 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 (2) 因其秘密性而具有潛在之經濟價值者
- (3) 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 (4) 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之經濟價值者
官方答案
(1) 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對營業秘密的定義,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非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即具有秘密性)、因其秘密性而具有實際或潛在之經濟價值、所有人已採取合理之保密措施。選項 1 所稱「一般涉及該類資訊之人所知者」,正好與秘密性要件相反,屬於公開資訊,不能成為營業秘密,因此是「不包括」的項目。選項 2、4 分別對應潛在與實際經濟價值,選項 3 為合理保密措施,皆屬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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