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電腦硬體裝修丙級 學科
第20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處 理?
- (1) 可作為農業肥料
- (2) 可作為建築土方
-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 (4)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官方答案
(3)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廢(污)水所產生的污泥,依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以免污染土壤與地下水。此類污泥常含重金屬或有機污染物,須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或有害事業廢棄物,並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處理,不能逕自作為農業肥料或建築土方使用;清潔隊主要清運家戶垃圾,也不受理事業污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