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甲級 學科
第9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未違反法令
- (3) 詐欺罪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7條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機會或方式,使本人、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獲得不當利益。機關首長要求聘僱自己的弟弟(三親等內血親)擔任工友,屬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該法迴避義務。選項2錯誤:明顯構成利益衝突。選項3、4之詐欺罪、侵占罪屬刑法犯罪構成要件,與此行政法規範範疇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