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工業用管配管乙級 學科
第42題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 是否可以適用?
題目
針對在我國境內竊取營業秘密後,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或港澳地區使用者,營業秘密法 是否可以適用?
-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 (2) 可以適用,但若屬未遂犯則不罰
- (3) 無法適用
- (4) 能否適用需視該國家或地區與我國是否簽訂相互保護營業秘密之條約或協定
官方答案
(1) 可以適用並加重其刑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規定,意圖在外國、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者,仍適用我國法,且屬加重處罰的情形;其未遂犯亦處罰。這是為防止營業秘密被攜往境外使用,避免僅以境內犯罪論處而產生漏洞。選項2稱未遂不罰與規定不符;選項3、4誤認境外使用即無法管轄,或須先有相互保護條約,均非本題法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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